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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西秦文化遗产站岗
——我市文物安全工作综述
    凤翔区文物、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田野文物巡查。

    岐山县文物、公安部门检查周原遗址安全情况。

    陇县文物局检查龙门洞古建消防安全。

  本报记者祝嘉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我市文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完善文物安全制度、夯实文物安全责任、强化文物安全举措,全市连续实现了36个馆藏文物安全年,田野文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建设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区域文化中心城市贡献了力量。
  坚定一条心形成文物保护机制
  虽然正值寒冬腊月,但宝鸡高新区法士特传动液力缓速器轻量化和轻卡变速器项目现场依然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这边是紧锣密鼓的生产制造,那边是争分夺秒的考古发掘。
  法士特项目是我市重点工业技改项目,2021年,一期工程顺利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却迟迟未能启动。原来,二期工程在前期勘探中,发现地下有古文化遗存。是继续建设还是抢救文物?所有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从2021年9月起,市考古研究所克服任务重、人手紧和持续暴雨影响,让埋藏地下千百年的文物得以重见天日。
  “保护文物也是政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将其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并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文物安全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多规合一”,建立起文物保护全方位规划体系,形成文物保护的制度支撑。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是文物工作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我市按照管理责任逐级落实的思路,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文物局与局直各单位、县区文物局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压茬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文博单位直接责任。市文物局推动落实文博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分类明确了安全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各县区、局直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落实,目前全市各级博物馆、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均已完成了公告公示。
  拧成一股绳田野文物安全形势平稳
  前不久,扶风县文物局、县公安局抽调力量组成联合巡逻队,对各辖区内田野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夜间安全巡查,重点查看了辖区周原遗址、马援墓、秦家庄一号遗址、五郡沟遗址、案板遗址、师旷墓等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发生盗挖盗掘、破坏行为。每年冬春季节,像这样的田野文物联合巡查行动,我市各县区、各级文保单位都会开展,地毯式的联合巡查形成了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宝鸡是文物大市,历史文化遗存遍布城乡,全市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3473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30个。为守好祖先留下来的这笔宝贵财富,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结合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安排部署,市、县文物、公安部门持续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市县文物部门还联合公安部门全面推广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五位一体”侦查模式,全方位开展信息搜集工作。同时,根据《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重点文物案件举报人、发现重大盗掘现场的基层文保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对在线索来源、涉案文物移交、打击文物犯罪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目前,全市有600余名文保员为确保田野文物安全发挥着“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下好一盘棋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文物安全,短期靠人防,长期靠技防。市文物局督促指导各级文博单位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了雍城遗址、周原遗址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张载祠安防工程已全面完工,李茂贞墓安防工程正在施工,眉县净光寺塔安防、宝鸡申新纱厂旧址安防、麟游隋仁寿宫·唐九成宫遗址(13号隋代井址)安防等5个工程设计方案获省文物局批复,岐山太平寺塔安防、五丈原诸葛亮庙安防等15个工程获省文物局立项,为文物安全织起了“防护网”。
  按照省文物局、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仅2021年,全市文物系统检查文物、博物馆单位93家,根据发现的突出问题,市文物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一次性挤出20万元为局直单位、重点县区采购灭火器材、消防设施,提升了基层单位消防预警处置能力。市文物局还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全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标准》,向全市文博单位印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防火巡查记录》等2000余册。
  2022年,市文物局将继续推动建立健全市县镇村文物安全责任体系,督促指导各县区在县级以下文保单位全面推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逐处明确文博单位管护机构和责任人,分类落实保护措施。继续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支持各县区文物局、局直单位储备、申报“三防”项目,纳入全市文博单位“三防”项目库管理。聚焦消防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抓好任务落实,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联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时配合开展涉案古遗址、古墓葬认定,定期研判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形势,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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