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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行动严格落实
我市用两天时间完成一生态环境信访件问题整改
  本报讯环境问题无小事。近日,我市对群众反映的居民楼楼顶随意倾倒垃圾问题,迅速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让群众安了心。
  12月14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一信访问题,群众反映称:曙光路有三栋住宅楼上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存的垃圾易造成安全隐患,影响群众生活环境。我市立即将该问题交由金台区进行核实和处理。金台区委高度重视,安排区住建局和中山东路街道办组成调查组进行处理。
  12月15日,经调查组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这三栋住宅楼位于曙光路中段南侧,属独栋住宅楼,均为9层,目前多为租住户居住。调查组在197号住宅楼楼顶发现倾倒着约有3吨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且现场有焚烧垃圾痕迹,其余两栋楼未发现存在反馈的问题。随后,调查组责成曙光路西社区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并约谈了物业管理方爱尔嘉物业公司,要求迅速清理楼顶垃圾。物业公司当天就组织人员将楼顶所有垃圾转运至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次日完成清运,彻底消除了这一安全隐患,楼顶恢复了干净整洁的面貌。
  据了解,截至12月30日1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2件,已办结73件。
  本报记者杨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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