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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创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赵永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千阳县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研判分析存在问题,同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纳入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等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推动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为建设法治乡村,推进依法治县打下坚实基础。
  增强学法意识
  在全县各级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70余次,将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内容,全县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连续两年参与度达到100%。县领导及全县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民法典》读本赠阅实现全覆盖,促使其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邀请西北政法大学肖福禄教授,在县工人文化宫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1期,全县各级共计100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全县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39名,依托学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红领巾法学会,将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年课程计划,做到了课时、人员、对象、内容“四个到位”。依托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县内执业律师到千阳中学、职业中专、红山中学、启文小学及镇级初中、中心小学,开展民法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3场。组织200余名公安、司法干警参加市县《民法典》学习轮训,增强广大干警对《民法典》的领悟能力。针对贴近群众生活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内容,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50场次,参训人数达1万人,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组织县执业律师,为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官兵举办《民法典》知识讲座2期,参训官兵80人(次);组织法律工作者,到西关村等的清真寺,为住寺阿訇、信徒教民赠送《民法典》读本200余册,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法治观念。
  丰富宣传载体
  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成立普法志愿服务团,进行系列普法讲座。组织县委党校讲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共计60余人,到7个镇、65个村、3个社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讲法的方式,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学习400余场(次),受惠群众7000余人(次)。针对《民法典》中有关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内容,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20余场(次),发放《民法典》读本2万余册,引导群众学习《民法典》,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组织56个县级部门和单位400余人开展了《民法典》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活动,评选表彰一、二、三等奖共52名,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的主动性。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全力打造普法宣传矩阵。在南寨镇、水沟镇、张家塬镇以及县城主城区等13条街道,更换宣传栏220面(次),利用出租车车载LED、道路指示牌、固定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民法典》法律知识,突出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使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群众学习的参与度、知晓率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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