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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两病”门诊药费可报销
  本报讯12月9日,笔者从在陇县举行的宝鸡市“两病”专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统筹推进现场会上了解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
  当天上午,在东风镇下凉泉村卫生室,两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通过村医保一站式服务享受了报销政策。据了解,该政策的服务对象是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确诊的、不符合慢性病报销条件、但需在门诊采取药物干预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参保居民患者,由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用药保障。“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统筹报销比例为60%。
  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两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将减轻患者负担,同时极大方便出行不便的患者。既往医保只允许每周开一次药,现在可一次性开90天用药,减轻了“两病”患者反复去医院就诊的麻烦。
  据悉,“两病”门诊用药报销申请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我市要求各县区积极推广“两病”报销新模式和参保经验,简化流程,确保参保患者能及时享受待遇。(宋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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