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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西山某村村干部:
花扶贫款不入账被处分
  本报讯“感谢纪检干部对我们反映的问题这么重视,这下我们知道10万元的扶贫款用在啥地方了……”日前,陈仓区西山地区的村民向区纪委监委同志说道。
  前不久,陈仓区纪委监委收到内容相近的两封举报件,同时反映某村党支部书记安排其父亲从事村上公益性岗位领取报酬、违规给村上党员办理低保、将帮扶单位捐赠的10万元扶贫资金存入私人账户用于平时个人使用等9个问题。陈仓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询问被调查人、找群众谈话、调取相关证据资料,驻村蹲点坚守十多天,最终将群众反映的9个方面问题逐一查清。
  经查,反映村干部违规办理低保、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问题失实。该村将帮扶单位捐赠的10万元扶贫资金,其中8.5万元用于新农村亮化项目,1.5万元用于维修损毁桥头、支付垃圾车保养费和卫生清理临工费等,且相关收入支出均未计入村集体账务属实,事后也未向村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虽然这10万元没有被村干部贪污,但资金未入账,属于违纪行为。区纪委监委最终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会计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该村资金收入及支出均未计入村集体账务问题,由区纪委监委向镇党委、镇监察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及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本报记者邓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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