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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司法局:
“322”模式蹚出社区矫正新路子
吴鹏飞
  “感谢司法所的悉心帮教,让我搞清楚了从前不懂的许多法律知识,思想上进步了,行动上更自觉,今后我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千阳县司法局张家塬司法所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郑某某在解矫谈话时说道。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矫正工作,成为摆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面前的重大课题。千阳县司法局面对“松紧适度、宽严相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要求,迎难而上、大胆探索,以县域内3个基层司法所为试点,逐步探索形成了“三动两评两报”即“322”社区矫正管理模式,通过一年多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组织“三动”切实激发活力
  “动脑”,增强心理自觉。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尤其注重将所学内容与社区矫正对象所犯刑法种类相结合,增强学法用法针对性;每季度结合集中学习,穿插开展红色革命教育、感恩教育,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的存在感、获得感;开展季度法律知识测试,每月要求完成自学法律知识不少于3000字,并结合所学所做、所思所悟,总结撰写月度思想汇报,引导形成悔罪服法、遵纪守法的心理自觉。
  “动手”,增强行动自觉。每月前半月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对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整理,完成一次自主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每月月底前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前往镇区开展一次集中公益劳动,在劳动过程中,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断充实、完善自己,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
  “动嘴”,增强认知自觉。利用每月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的时段,安排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对自己本月以来的遵纪守法、学习劳动、工作生活、整改举措等情况进行现场汇报交流,选取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针对自己所犯刑法,讲犯罪认识、讲悔罪感悟、讲学法历程、讲守法行动,在说的过程中不断自我反思,警示他人;每季度开展一次感动主题会议,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围绕自己的经历,讲一件自我感觉印象深刻、真情感动的事,助力形成“感恩社会、回馈家庭”的正确人生观。
  开展“两评”实现正向激励
  “村评”,注重思想引导。借助每月到村开展公益劳动的时机,要求社区矫正人员与本村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通过交流沟通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生活动态,及时给予其思想引导,并结合公益劳动开展情况等,给出村级教育监管的综合评价,为实现县、镇、村三级联动管理目标夯实基础。
  “所评”,实现正向激励。在妥善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探索建立了社区矫正星级评价五星评定机制,通过综合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汇报报告、公益劳动、配合监管、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按月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评星定级,形成正向激励,正面引导作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开展。
  狠抓“两报”落实精准管控
  除坚持使用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落实技术监管外,要求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每日通过微信平台以发送定位、实时视频两种形式,据实报告其本人所在位置及工作生活动态。对配合监管表现较差的社区矫正对象,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开展短时间的临时“严管”,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自“322”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推行以来,千阳县累计成功解矫37人,目前在矫的46人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为平安千阳、法治千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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