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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马秉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宝鸡市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我市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我市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会议对3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和法规(草案)。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有效地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共宝鸡市委第十二届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谋深谋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思路举措,(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要按照立法程序,将《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让《条例》在促进全市社会文明中发挥作用。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新时期中央治水方针,常态化做好宝鸡渭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和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定,科学合理使用资金,调整优化债券结构,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万奎,副主任王都让、曹海芹、杜长生、陈爱民、田来锁,秘书长范同兴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琦就我市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作报告。市委常委、副市长时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报记者李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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