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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动起歪脑筋组织作弊被起诉
一案件获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落实落细防汛防灾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警出动转移125名群众
坚持巡逻防止群众靠近危房
冒着雨雪运送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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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动起歪脑筋组织作弊被起诉
旁门左道行不通,脚踏实地才是真。近日,张某某为了通过驾照“科目一”考试,在教练李某某帮助下,将摄像头和耳机带进考场偷拍试题作弊。截至案发,李某某等8人通过此种方式组织作弊达20余次,目前已被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学员张某某等人“费尽心机”取得的考试成绩也被宣布无效,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案情回顾
2019年,报名参加驾照考试的张某某等人因挤不出时间学习,多次参加驾照“科目一”考试均未通过,在一次偶然的交谈中,驾校教练李某某告诉他们,只需缴纳2000余元的包过费,“科目一”考试绝对包过。张某某等人听说后,立即向李某某缴纳了2000余元包过费。考试当天,缴纳了包过费的学员按照教练李某某的安排,在车上换上对方提供带有摄像头的衣服,戴上入耳式耳机,在考试中,由学员通过摄像头将试题传出,场外人员作答后,再利用耳机将答案传给学员。通过此种“捷径”,张某某等人轻易地通过了驾照“科目一”考试。
法条链接
驾照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一种,本案中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法官说法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泪两行。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每名驾驶人都应当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驾驶证考试制度,向持证上岗的“马路杀手”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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