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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榜样作用提升文明指数
宝鸡高新区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创文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8月31日,宝鸡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创文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总结了前阶段宝鸡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表彰了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安排部署下阶段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工作。
  去年以来,宝鸡高新区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这条主线,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4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13个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通过复查确认。积极开展“五大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文明指数,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进,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不断深化,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投资6000余万元,实施蟠龙路两侧景观提升工程,打造环境优美的宝鸡城市形象窗口;投资3000万元对主次干道、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顺利通过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复审验收。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强化使命担当,创新内容方式,补齐工作短板,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把基础工作做扎实,确保创文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全力打好创文战役,确保第七届创文测评工作高线达标。
  会上,宝鸡高新区表彰了宝鸡高新幼儿园、宝鸡市执法局高新执法大队、清溪卫生院、朴西幼儿园等14个市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会议还对近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汛工作、争项目资金、冲刺三季度目标任务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强调。
  宝鸡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峰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胡惠荣,以及党工委管委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本报记者鲁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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