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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未检”又传喜讯业务竞赛斩获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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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享受两个“一站式”法律服务
共治路上小井盖保障“脚下”大安全
法庭开到家门口便民司法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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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共治路上小井盖保障“脚下”大安全
本报讯窨井盖虽小,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物件”。近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职能,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摸排违法犯罪线索,消除窨井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陈仓检察院联合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及辖区3个派出所对辖区6家废品收购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现场询问、实地查看的方式重点检查收购站资质、有无收购窨井盖等情况。本次检查发现辖区一废品收购站收购疑似窨井盖1件,该院现场要求辖区派出所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时通报该院。
现场检查后,陈仓检察院与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座谈会,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交流,与会单位表示将各司其职,在涉窨井盖日常监管上再发力,严密网格化监管,丰富宣传内容和方式,确保宣传到位,对发现涉窨井盖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将严惩涉窨井盖违法犯罪。
下一步,陈仓检察院将以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契机,在涉窨井盖安全检察监督工作中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作用,形成打击涉窨井盖违法犯罪合力,确保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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