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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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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8月23日至29日是全国第31个节能宣传周。近日,记者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就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记者:“十三五”期间我市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就?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过去5年可以说是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大跨步发展的5年,我们积极开展第三批、第四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累计创建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17家,到2020年底顺利实现节能示范单位“县县”全覆盖,走在全省前列,先后两次受到省政府表彰。
记者:“十三五”时期我市公共机构用能指标完成情况如何?
市发改委:“十三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410.4千克标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3.9千克标煤,人均用水量21.96吨,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13.26%、11.42%、15.37%,全部达到了中省相关目标要求。
记者:围绕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我们初步谋划了“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十大专项行动”,具体包括:低碳引领行动、绿色化改造行动、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节水护水行动、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反食品浪费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行动,以及数字赋能行动。
记者:“十四五”时期在节能示范创建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方面进一步巩固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现有节能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开展节能效果评价复核,确保持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示范单位覆盖面,我们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市9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新增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家以上,遴选2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家“水效领跑者”,市级所有党政机关和50%以上的事业单位建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中小学校。
记者:“十四五”时期我市在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四五”期间,我们将重点推动市级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县一级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督导市级机关做好有害垃圾统一清运处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区域性、系统性工作提升,建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点30个,遴选全国示范点10个,引领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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