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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宝鸡高新区放权赋能——
17项审批业务区内办
  本报讯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加快推进向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放权赋能的实施方案》,将17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审批事项依法委托宝鸡高新区办理,实现“区内事、区内办”,以实际行动助力宝鸡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宝鸡高新区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主阵地”的优势和作用,不断完善支持宝鸡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措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要求,按照“有需就放、能接就放、应放尽放、依法下放”的原则,在全面梳理自身承接事项的法定审批层级后,结合宝鸡高新区需求,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17项审批事项依法委托宝鸡高新区办理,进一步方便宝鸡高新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据了解,为确保委托事项接得住、批得准、服务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与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逐事项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责任权限、受理条件、审批标准、流程环节、收费标准、审管联动等内容,还将通过细化审批标准、交接系统专网、移交空白证照、强化指导培训等措施,对宝鸡高新区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审批工作运转顺畅。
  本报记者杨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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