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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宝鸡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对宝鸡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于8月3日向宝鸡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贺书田通报督察报告,宝鸡市委书记惠进才作表态发言,督察反馈会由宝鸡市市长杨广亭主持。孙丽、高巍副组长,省督察办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宝鸡市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督察认为,宝鸡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坚定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成立了市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铁腕治霾指挥部等领导协调机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定期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
  污染防治决胜攻坚成效明显。拆改燃煤锅炉2442台,整治“散乱污”企业3327户,实施清洁能源双替代68.4万户,市区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逐年下降。实施截污治理工程,推进金陵河、清水河等渭河重要支流综合治理,全市15个国省控考核断面平均水质优良率达到93.3%,出境国考断面均为Ⅱ类。累计退出探矿权17个、采矿权43个,拆除各类违建7.45万平方米,覆土植绿6.46万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04%,“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受到国务院表彰。
  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先后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等4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秦岭生态保护作为负面清单扣分指标,建立中央和省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体系及督察督办机制。
  宝鸡市高度重视边督边改工作,认真办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截至督察结束时,督察组转办的197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限期整改39家,立案处罚30家,罚款71.73万元,行政约谈17人,责任追究9人。
  督察指出,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一是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思想认识有差距。一些领导干部对新形势、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清醒认知,满足于生态环境质量在关中靠前的现状,优越感大于紧迫感。部分同志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还存在上热下凉、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
  工作合力不够。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落实有差距,市县联动、部门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没有很好形成。宝鸡市虽然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机构,但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县区、部门以及开发区之间关系不顺、运行不畅、职责不清问题较为突出。
  考核问责偏弱。宝鸡市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分配不尽合理,特别是对全域在秦岭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分值比重明显较轻。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追责问责偏松偏软。
  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工作落实仍有差距。(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工业炉窑治理不够扎实。宝鸡市涉工业炉窑的重点企业130余户,铸造企业众多,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反馈涉工业窑炉综合整治问题12个。督察发现,宝鸡市个别铸造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二次扬尘污染较为普遍。
  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不够。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多次发现宝鸡市存在“中频炉”未及时淘汰问题。督察进驻期间发现个别企业仍在使用“铝壳中频炉”。
  水资源集约利用有差距。2019年至督察进驻时,宝鸡市渭河主要支流存在生态流量未有效保障问题,2020年石头河上游的石头河水库2、3、4、11、12月抽测日下泄生态流量均未完成最低保障。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石头河水库生态水闸完全关闭,未实施生态补水。千河也存在生态流量严重减少等问题。
  砂场管理问题较为突出。宝鸡市规划建设国有标准化砂场11个,至督察时建成6个,建设进展缓慢。抽查4个标准化砂场发现,均存在仓(抑尘网)外存放砂石、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全市还存在较多违法占地、非法加工、无序经营的采砂场,生态破坏严重。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薄弱环节。
  蓝天保卫战有待加强。宝鸡市规上企业煤炭消耗不降反增,连续两年未完成控煤任务,凤翔区、扶风县均突破2020年度规上非电控煤目标。扬尘污染问题依然较多,现场检查的16家施工工地中,有12家黄土大面积裸露、覆盖不到位,5家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3家工地无洗车台或洗车台故障;4家商砼企业均存在物料输送封闭不严、作业未喷淋、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涉气工业企业污染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底,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组共向宝鸡市反馈涉气环境问题121个,其中工业企业污染问题85个。
  碧水保卫战存在短板。宝鸡峡蔡家坡退水渠内漂浮大量生活垃圾;宝鸡峡灌区林家村灌溉站林家村水库库面垃圾长期积存,督察组督办后推诿扯皮,仍不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因长期超标,2021年一季度被省生态环境厅黄牌督办;陈仓区污水处理厂每日大量污水溢流排放;扶风县百合污水处理厂2019年以来超标达109天。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进展缓慢,全市271公里的城市主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仅完成135公里。东沙河入渭河处排污口整治截污有漏洞,高新六路渭河公园内封堵的排污口仍存在污水混排现象,蔡家坡经开区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渭河南岸城镇生活污水未收集,存在直排现象。
  净土保卫战存在不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水平不高、运行管理不规范,宝鸡市长寿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较大环境隐患;千阳县、麟游县渗滤液处理台账记录不实不细;太白县、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未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未落实废水排放日常监测规定,填埋场内无雨水沟,无沼气收集系统。危废医废管理处置亟待强化。
  督察要求,宝鸡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绿色发展空间布局;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各级各部门的环保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加快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矿山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要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宝鸡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报告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宝鸡市委、市政府处理。
  本报记者胡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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