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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境外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态势,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夯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全面收紧社会管控措施,从严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策略。
  二、广大市民要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全国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感染病例活动轨迹,凡现居住在市域内,与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者,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所在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要尽量减少跨省流动,近期尽量不离市,非必要不出省,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要同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外出返回后要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隔离期满来宝返宝入境人员、近14天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来宝返宝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接待单位、酒店宾馆报备,积极配合落实转运、隔离、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并做好日常健康监测。
  四、社区(村)要继续坚持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及返宝人员有关情况,加强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对象管理。各居民小区要继续落实测温、扫陕西健康场所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禁居家隔离人员外出流动。婚丧嫁娶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人数,落实防控要求。
  五、近期,原则上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履行报批程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陕西健康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六、密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医务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物品及相关环境要继续落实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必要时增加检测对象范围和频次。
  七、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院剧院、网吧酒吧、餐馆酒店、小旅馆(农家乐)、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人群密集场所,铁路、公路等交通场站,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要加强出入人员管控,严格落实测温、扫陕西健康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各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八、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及有关防控措施,严防发生院内感染。市民就诊、陪护等应当按照医院相关指引,配合做好防控措施。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要严格落实购买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实名登记制度,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请自觉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
  九、12岁以上人群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有效建立免疫屏障。
  十、广大群众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少聚餐、用公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十一、持续加强社会监督,广大群众若发现违反本《通告》精神的行为,要及时向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部门反映。
  十二、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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