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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等政策将延至今年底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7月19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1年减负稳岗保生活政策延续实施工作有关事项。
  据了解,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企业划型参照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执行。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项目由企业自行选择。
  扩围政策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具体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失业补助金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我市低保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上述政策保障范围均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2021年7月1日之前已受理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其标准按原政策执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到期或2020年发生的失业人员,2021年7月1日前未申请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不在其政策范围。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停发。
  据悉,相关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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