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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被确定为 疫情志编纂工作试点市
全国仅有6个单位入选
  
  本报讯近日,笔者从市地方志办公室了解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宝鸡被列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志编纂工作试点市之一。此次被列入疫情志编纂工作试点市的,全国仅有6个试点单位,宝鸡是西部地区唯一入选地市。
  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月,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宝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编纂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了抗疫志编纂工作。市地志办作为此项工作的实施单位,及时开展了篇目设计、资料收集、初稿撰写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召开编纂推进会和培训会,《宝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编写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截至2020年底,共收集文字资料100余万字、照片1500余幅,完成初稿文字26万字。今年2月,市地志办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了《关于申报全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料收集编纂工作试点单位的报告》,7月,我市被正式确定为试点单位。
  据了解,目前,《宝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已完成初稿编写,并进行了初次评审。初稿共38万字,设组织机构、新冠疫情、抗疫指挥、医疗救治、社会管控等15章。下一步,市地志办将按照《中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志编纂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好编纂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抗疫志编纂,并送省审后,由国家终审。(温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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