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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本报讯7月22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从7月22日起,分两个阶段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为:7月22日起,启动全市15-17岁人群接种工作,8月底前完成上述人群全程两剂次接种工作;8月1日起,启动全市12-14岁人群接种工作,9月底前完成上述人群全程两剂次接种工作。
  据悉,全市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年满12周岁),含在校学生(包括小学、普通中学、大学、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非在校适龄人群。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巨洲峰表示,本次12-17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灭活类新冠疫苗,包括国药中生新冠灭活疫苗和科兴中维新冠灭活疫苗,共接种两剂次,首针之后间隔21天接种第二剂次。
  12-17岁人群接种新冠灭活疫苗是否安全有效?巨洲峰表示,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有关信息,3-17岁人群接种国药中生新冠灭活疫苗和科兴中维新冠灭活疫苗后,综合抗体阳转率100%,抗体水平与成人类似。不良反应以局部反应为主,全身反应很少,完全是可控的、安全的。
  需要注意的是,12-17岁人群须在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下接种疫苗,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尽量在放松的状态下进行接种;接种后一定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本报记者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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