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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公布——
我市51人17个集体上榜
  本报讯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授予我市李宝平等51名同志“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宝鸡市农业农村局等17个集体“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市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4个专项工作组,建立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考核“六大体系”。全市1152个部门单位参与包村扶贫,749支驻村工作队、9342名干部开展驻村扶贫,4.8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5.8万户贫困户。截至2020年底,我市54.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2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决定》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勇担新使命,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本报记者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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