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 闻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综 合
第05版:文学周刊
第06版:文学周刊
第07版:文学周刊
第08版:专 题
标题导航
|
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过去野猪毁庄稼“揪心”如今损失政府管“暖心”
应急演练保安全
燕隼夜宿农家下蛋
中奖抽奖须警惕当心馅饼变陷阱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太白县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
过去野猪毁庄稼“揪心”如今损失政府管“暖心”
本报讯辛辛苦苦种的庄稼,一夜之间被野猪毁了,农民为之揪心。如今,有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太白县的农民再也不用担心野生动物毁庄稼了。
近年来,随着太白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和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剧增,群众种植的农作物、经济林木、中药材等,也随之经常遭受到野生动物损害,群众利益难以保障,成为林区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县林业局党员干部用心学党史、用情办实事,在为民办实事中践行初心使命。
据了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野生动物损害庄稼问题,该县林业局制定了《太白县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自筹资金15万余元,启动实施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机制。他们与中国人保财险太白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全县7个镇43个行政村所有农村人口购买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将全县农户因遭受野生动物侵扰,造成农作物和人身伤害等损失纳入商业保险范畴,由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协议进行最高额度5万元的保险赔偿,有效保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激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报记者裴兴斌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