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综 合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城管之窗
第06版:应急管理专刊
第07版:交通运输
第08版:专 题
标题导航
|
现场观摩找差距相互学习促进步
1个集体4名个人获殊荣
嫌疑人竟是一对情侣
距家300米司机酒驾被查!
多方联动整治净化校园环境
送法进校园普法助成长
关爱特殊儿童用爱点亮人生
法律服务赶大集
让法律护航孩子健康成长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多方联动整治净化校园环境
本报讯净化学校内外文化环境,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金台分局蟠龙派出所,在金台区蟠龙镇辖区的学校内、外联合执法,开展“护苗2021”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执法工作人员对陕西中北专修学院校园内文化环境、图书馆图书及资料配备、学生网络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对相关设施、资料等进行了查看,确保校园环境风清气正。
在蟠龙镇中心小学、蟠龙一中周边,执法工作人员对学校门口开设的复印店、出售学生用品的商店、便利店等进行了检查(见右图),重点清查是否存在经营盗版教辅资料、有无进货凭证、复印店是否存在私自大批量复印教育部门印发的试题练习题等问题,同时对经营者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放在心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今后,金台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护苗行动”,完善措施,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对学校周边及校园内环境、书店、报刊摊点、文具店等场所的检查力度,净化学校内外环境,护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杨青李子瑾)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