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宝鸡被命名为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为陕西省唯一获命名城市
  本报讯日前,宝鸡被正式命名为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国41个地区被命名,我市是陕西省唯一获命名城市。
  近年来,我市在禁毒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坚持“严防”,强化社会面禁毒宣传教育,面向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1234工程”,建成各类禁毒教育基地33个,无毒学校占比达100%;坚持“严控”,夯实戒毒管控基础,打造了“五位一体”社会化禁毒工作“宝鸡模式”,截至目前,全市116个镇街全部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实现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市、县、镇、村四级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坚持“严打”,提升缉毒执法效能,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共破获毒品案件7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8名,缴获各类毒品46公斤;坚持“严管”,筑牢禁毒监管屏障,将全市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全部纳入陕西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平台,成立全省首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协会,近年来未发生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案件。
  2018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完善毒品预防、戒毒管控、缉毒打击、禁毒监管、毒情监测五大治理体系为重点,全面加强禁毒各项工作,不断把禁毒人民战争引向深入,全民禁毒知识知晓率和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分别达到97.4%和96%,走出了一条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引领的新时代禁毒工作新路子。本报记者刁江岭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