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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我市交警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暨“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

  本报讯4月20日是我市第四个“月月都有122、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宣传日。市交警支队及各大队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醉驾入刑,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对保障交通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市交警支队及各大队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广泛开展“醉驾入刑”宣传活动。4月20日,市交警支队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发布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大家对“醉驾入刑”的认识。高交大队组织民警走进凤翔区汽车修理店,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金台大队进企业、进社区,开展“零酒驾”创建宣传活动。凤县大队邀请新闻媒体走进驾考中心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宣传活动中,民警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刻剖析酒驾醉驾损人害己的严重性,并讲解交警部门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民警呼吁广大驾驶员,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维护营造和谐、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报记者马庆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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