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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更美丽让群众更富裕
我市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紧扣“巩固”“拓展”“过渡”“衔接”的要求,结合实际,精准谋划,聚力开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局面。
  《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脱贫县、脱贫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基础设施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明显完善;到2035年实现脱贫县、脱贫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乡差距显著缩小,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显著进展。
  《意见》要求,全市上下要围绕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兜底保障体系,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推进消费帮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要突出组织领导、财力支持、土地保障、项目支撑、人才科技、扶志扶智和社会帮扶“七个衔接”助推乡村振兴,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弓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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