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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认定范围覆盖城乡办理时限大幅缩短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低保处了解到,《宝鸡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出台。该《细则》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推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据了解,该《细则》出台后,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有了一些新变化。首先,低收入家庭认定范围由以往仅限于城市居民扩大为城乡居民,受益群体数量和覆盖面明显扩大。其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由一年一次改为实行动态管理,申请对象可随时提出认定申请,相关部门认定办理也不再受时限约束,给群众带来极大便利。再次,《细则》简化了工作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以前大约需要30个工作日,现在取消了县区审批环节,申请对象可通过书面或“e救助”微信公众号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镇街审核后即可确认资格,与之前相比减少了10个工作日;公示环节由原来的公示3次减少为2次,因此公示时间较之前减少了7个工作日,整个办理时限缩短了17个工作日。
此外,该《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及相关惩戒机制等。
本报记者韩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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