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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理念方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侧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要求,去年7月1日起,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开展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先后摸排出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7起线上虚假广告宣传线索,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建章立制吹响禁捕集结号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多年来,大鱼小鱼一网捕尽的情况时有发生,资源越捕越少,流域生态功能严重退化,中华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水生动物岌岌可危,濒临灭绝。
  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珍稀水生动物,去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长江禁捕”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全市“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围绕中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排查以“野生”等词条为噱头营销的通知》《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督导通知》等一系列方案通知,以长江支流嘉陵江流域的凤县、太白县为重点,其他县区为延伸,在全市范围内吹响了“长江禁捕”集结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纷纷积极响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县域实际,制定详细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极大保障了长江禁捕工作的有效推进。
  摸排督查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上发现,渭滨区一鱼庄网页经营范围中出现“中华鲟”字样,他们第一时间将线索转至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立即核实查处。经查发现,该商家以“中华鲟”为噱头进行广告宣传,执法人员责令其现场清除了网页中有关“中华鲟”字样的宣传用语。
  加强网络监管,是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举措之一。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上线下齐发力,强化广告监测,严查商家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广告宣传,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不断完善监测关键词库和违法违规模型库,通过对电商平台搜索发现,全市共有7户餐饮企业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中华鲟”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核查清理。
  除了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外,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加强市场准入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他们组织开展市场摸排,以全市各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为重点,对销售产品名称中、宣传中含有“江鲜”“湖鲜”“捕捞”等字样的经营主体,统一建立台账;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捕捞”“江鲜”“渔港”等字样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变更经营主体5户,撤除店面招牌9个,整改菜单37份。在日常监管中,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加工非法捕捞野生渔获物,对6户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餐饮单位,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专门成立6个督查组,对全市13个县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专班工作情况、宣传氛围营造情况及水产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商超、农家乐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宣传引导构建共管共治格局
  “严禁采购、销售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日前,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岐山县公安局在县城礼乐广场联合举办了一场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现场为群众讲解等形式,提高了长江禁捕工作的知晓率。
  要想推进长江禁捕工作取得实效,离不开宣传引导。“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号角在全市吹响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社区宣传栏、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水产加工作坊张贴海报,制作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引导群众和商家不买、不食、不卖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并在“两微一端”和新闻媒体上宣传禁捕工作。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也纷纷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放宣传画册和《禁售禁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倡议书》,与经营户签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承诺书》等,营造了浓厚的“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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