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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我市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受表彰
  本报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对“十三五”以来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我市4家单位、9名个人受到表彰。
  此次我市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是: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陈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陇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一级警长何恩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卫东、渭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九级职员唐博等9人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提高利用效率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公共机构带头做起,持续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通过积极推广应用新科技、建立智能化管理平台、垃圾分类、绿色食堂建设等,有效降低了公共机构运行成本,提升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报记者韩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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