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营造文明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市运管处安排部署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创文整改提升工作
  12月11日,市运管处召开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会,针对出租汽车、班线客车、汽车站场等各领域提出工作要求,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市运管处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宝鸡市道路运输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会上,市运管处针对行业各领域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各公司要加强培训教育,学习相关法规和创文测评标准、服务规范,强化优质服务意识,解决从业人员中存在车容、仪表不整,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票据,不使用文明用语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提高行业的综合素质;对于班线客车,各客运企业抽出管理人员在重点路段对所属车辆进行自查,杜绝车辆出现抢道、超速现象,加大对市区主要道路的巡查监控、班线车辆的检查力度,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环境;在汽车站场方面,要加大卫生保洁工作,整治站场车辆秩序,对进站客运车辆的车容车貌进行监督检查,利用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创文公益广告。
  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创文整改提升部署会、专项例会、LED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从业人员熟悉创文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积极主动投身到创文整改提升活动中来。市运管处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涉及单位及时整改提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张蓉)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