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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本报讯近日,笔者从宝鸡高新区获悉,为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高新区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一系列行为和规定,将有效防止新增隐形债务,为地方财政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该《办法》是高新区经过多次调研,结合实际和发展部署,吸收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后制定的。《办法》对项目工程变更的适用范围、分类、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变更应当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遵循节省建设资金、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还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审批、备案,项目工程变更后总造价超过经审批投资预算10%以上时,必须明确经费来源,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此外,在审查方面,《办法》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的方案、内容、造价进行初审,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变更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与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工程变更的造价进行会审。工程竣工后,报送审计和结算的工程变更决算数,不得超过会审确定的工程变更预算数。
  (赵瑞李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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