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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态让宝鸡人更幸福
——我市2020年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李一珂
  2020年已近尾声,回首这一年,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生态环境不断提升,这份成绩单背后,凝结着全市上下的心血与汗水。
  天更蓝水更清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对于市民而言,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就是幸福,就是民生。今年,屡次“刷屏”的宝鸡蓝,清晰可见的秦岭山脉,河道里成群结队的野鸭……这些无一不证明了宝鸡的生态好。
  严密的监测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据统计,今年截至11月30日,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3天,同比增加8天;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我市空气质量位居汾渭平原及关中城市前列。在水环境方面,今年1月至10月,我市15个国省控考核断面平均水质优良比例为93.3%,小韦河达到省考目标;1月至9月,我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4.2123,同期改善9.34%,走在关中地市前列。
  好的生态离不开先进的发展理念。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一直以来,我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实践和行动实践。凤县、陇县、太白县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凤县申报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获省生态环境厅提名推荐,凤县还连续三年位居全省4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第一名。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对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体检”,推动生态环境向更稳更好发展。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8个问题中,由我市牵头整改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坚持生态优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白云从何而来?来自于强有力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记者了解到,市生态环境局准确把握汾渭平原国家主战场定位,坚持“减煤、抑尘、治源、控车、禁燃、增绿”六措并举,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使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减煤,是污染防治极为关键的途径。然而,燃煤使用广、数量多、分布广,在燃烧过程中还存在不采取环保措施等行为,导致了燃煤散烧,这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原因,是治理大气污染需要重点管控的突出问题。如何才能管住“烟囱口”,降低燃煤对大气的影响?我市生态环境局给出了答案:治!
  先从调整能源结构开始,全市上下全力行动,积极在农村推行清洁能源,实行煤改气。并对供热站进行多次超低排放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供热站实行天然气改造,大大减少燃煤污染排放。据统计,我市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散煤224898户,对一座供热站完成了天然气改造,组织开展煤质抽检5次,确保煤炭质量达标。同时,我市还实施工业炉窑专项治理行动,对存在环保问题的49台工业炉窑进行了淘汰、替代、深度治理。
  碧水保卫战也如火如荼开展。为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我市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列为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市住建局全力推进。截至10月底,扶风县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凤翔县污水处理厂等6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加快建设,岐山大塬等6座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即将动工。同时,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也在积极推进,渭滨区的塔稍河、宝鸡高新区的磻溪河、岐山的麦李河,以及小韦河扶风段等支流陆续开展了综合治理,通过建设污水管网、河道清淤、护坡修复等,渭河支流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此外,在抑尘、治源、控车等方面,我市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1514辆、油改气老旧燃气车3641辆。市区4321辆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上了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市区及县城基本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持续开展秸秆禁烧,连续2年实现“零火点”,为大气污染再上一道锁。
  亮出“绿色王牌”用铁腕保障环境安全
  夜晚11时,在一家大门紧闭的企业门前,几个人顺着手电光,朝门里望去。在重污染天气,企业必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为检查企业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开启了打击企业夜幕下违法排污的行动。
  像这样的“零点行动”,在环境执法人员中很常见。要想让整治成效长久,有力的监管必不可少。他们必须亮出“绿色王牌”,用“铁腕”保障环境安全。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带来了不小影响,市生态环境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确保生态环境工作有序推进,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春季,他们安排专人驻厂监督,还抽调市级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散煤和生物质燃烧等重点领域开展暗访、检查帮扶,发现涉气问题454个,现场整改27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37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4起。夏季,是臭氧污染防治的关键期,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专项整治,对相关企业进行深度治理。此外,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承担起监管责任,通过现场检查、在线监控、节假日抽查等方式,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规范处置”。
  在制度上,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与9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宝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保障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市生态环境局真督实考,实行分类考核排名,在坚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城市道路保洁、重点任务通报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建设施工环境管理、工程运输车辆专业公司环境管理考核排名,运用通报、奖惩、约谈等手段夯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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