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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治理工作——
今年已退还电费300余万元
  本报讯11月1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获悉,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该支队于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转供电主体单位498个,调查、了解终端用户27412户,督促转供电主体单位退还用户300余万元电费。
  为确保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终端用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转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时间、重点内容、组织方式、具体步骤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转供电主体单位基本情况进行逐一走访、排查,通过发放《提醒告诫函》,政策指导、现场服务、约谈提醒等方式,强化转供电主体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其严格执行目录销售电价、合理分摊公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按要求公示收费,限期退还终端用户多收取的电费,让用户充分享受到了政府减费优惠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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