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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吸引客商投资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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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港务区招商优惠政策出台——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吸引客商投资兴业
本报讯近日,笔者从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获悉,宝鸡港务区出台招商优惠政策,设立招商引资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港务区投资兴业。
为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快宝鸡港务区开发建设,宝鸡港务区设立招商引资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用于鼓励总部经济、电商物流、会议展览、商贸服务、外商投资等产业加快发展。新设或迁入港务区总部经济发展中心的企业,给予企业办公用房(50平方米以内)租金全额补助,面积超出部分租金补助50%,补助期为两年;入驻港务区的总部企业首次纳税超过100万元,在港务区范围内新建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一次性给予投资额5%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新设或迁入宝鸡电商产业示范园的企业,年销售额超过200万元,纳税超过10万元,给予企业办公用房(40平方米以内)租金全额补助,面积超过部分租金补助50%;在港务区范围内租赁仓储设施,给予场地租金补助30%,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此外,在宝鸡会展中心举办展览或入驻的企业,场地租赁费给予一定的补助,在重大产业化项目引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也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对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来港务区投资或设立总部,以及其他投资者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或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制度,给予其他方面更大更多的优惠。
(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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