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十三五”以来:
宝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6项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十三五”以来,我市全面落实《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全市共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52项,其中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6项,荣获省科学技术奖46项。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十三五”期间,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出台了《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通过完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落实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加快科技成果产学研协同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共享转化、支持科技成果来宝转移转化、鼓励我市企业吸纳市域外科技成果、支持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等十条措施,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年来,我市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骄人成绩:中铁宝桥完成的“复杂环境下高速铁路无缝线路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为“中国高铁”国家名片增光添彩;法士特与潍柴动力、汉德车桥和陕重汽等共同完成的“重型商用车动力总成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宝鸡秦东流体设备制造、陕西银河消防科技分别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宝鸡科达特种纸业、宝鸡中车时代分别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本报记者罗锐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