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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养老待遇推进养老服务
我市老年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老龄委获悉,“十三五”以来,我市把老龄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与全市经济社会各项重点工作共同推进。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老年教育、老年人照护等涉老政策,老年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十三五”以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6连调,人均月增加162.2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5连调,人均月增加21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质量持续提升,54.2万60周岁以上老人按时足额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符合低保和“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覆盖全市70周岁以上老人,每年发放资金超过2亿元。老年人优待范围由70岁下延到65岁,老年人就医、出行、旅游等优待项目不断扩展。
  此外,我市围绕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不断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打造具有宝鸡特色的“智慧养老”模式。运用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初步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有,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本报记者符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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