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太白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本报讯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陕西省共有3个县上榜,我市太白县跻身其中,至此,全市已有3个县获此殊荣。
  近年来,太白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开展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治理、施工扬尘整治等专项行动;树立全域旅游理念,充分挖掘森林度假、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初步形成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三个效益”同步增长态势。全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90.45%提高到2019年的91.96%,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断面达标率100%;二级以上优良天数325天以上,优良天数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省、市前列。
  据了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国家生态市县的“升级版”,从2017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凤县、陇县、太白县获此殊荣。
  本报记者刁江岭马庆昆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