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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又到了购物、出游、聚餐的高峰期,为使广大市民过一个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发布系列消费警示,倡导市民——
理性消费谨防陷阱
  购物消费篇 
  面对打折促销要理性
  打折降价、消费返券,是很多商家在节假日期间吸引消费者、招揽生意的常用促销手段,但其中不乏消费“陷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一些不法商家在搞促销活动前会更换价格标签,先将价格抬高,再以打折、降价等形式吸引消费者;还有的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获现金赠券或优惠券的方法,吸引消费者购买,如“买100送50”“买100返100”等,但往往不说明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优惠券时,却发现柜台上写着“本柜台恕不参加活动”,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大多都是高价、高利润商品。
  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理性看待商家打折降价、返券促销等手段,不要因一时冲动而把一些实用性不强的商品带回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购买打折商品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避免买到“三无”、假冒商品等。
  预付式消费须谨慎
  “十一”黄金周是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洗车洗衣等服务行业办理预付卡或续卡促销高峰期。一些消费者被商家的优惠条件所吸引,忽视了这种促销模式存在的“卷款跑路”潜在风险。为避免这一风险,消费者最好不要办理预付卡,如实在想办也需了解经营者相关信息,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可以提供备案信息。购卡时要签订书面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等,把发票与刷卡单等凭证保存好。充值时,不要一次性存入太多金额,尽量缩短消费周期,尽快消费。每次消费后要向商家索取相关票据,提防其“卷款跑路”后,因自己手中缺少证据难以维权。
  网上购物选正规平台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购受到众多消费者的追捧。一些不良商家趁机“钻空子”,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商品,当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或上当受骗时,往往因无法提供有效购物凭证和明确的被诉方信息等,导致证据不足,造成维权困难。
  为此,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首先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查看商家有无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的链接标识等。一些不法商家“直播带货”存在虚假宣传、商品质量无保障、售后困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理性,不要被主播的煽动性语言和滤镜技术所误导。看到心仪商品时,消费者不要急于购买,应先在互动区对商家主体信息、商品质量、数量、品牌、样式、售后等重要信息向主播了解清楚后再下单。此外,网上购物一定要保存交易凭证,以便出现纠纷及时维权。
  食品安全篇
  外出就餐选有证场所
  “双节”期间是家人、朋友外出聚餐的高峰期,饮食安全尤为重要,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就餐场所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商家消费。就餐时要提前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仔细核对消费账单,注意核对收款项目是否准确,防止“低价高收”等情况发生。如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保存好有问题的饭菜。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同时保存好消费发票、病历卡、化验报告等资料,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大市民外出聚餐时,要厉行节约,科学点餐,推行“光盘行动”,实在吃不完可打包带走,避免浪费。要文明就餐,尤其是参加大型宴席时,尽量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在外卖平台订餐时,选择资质齐全、有实体店铺的商家,选择消费者评分较高、月销量高的菜品。购买外卖食品应注意适度适量,吃多少、点多少,不贪多、不剩余、不随意丢弃。
  采购食品要“三查三注意”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市场去购买。购买时,要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等内容;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对于促销食品,要查看价格是否虚标,是否存在单件商品价格低于促销商品价格,以免被“促销”两字欺骗。
  除此之外,坚决不购买政府部门明令禁止、来源不明的食物(如野生动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不囤积食物,并将购买的食品按所需温度合理储存,以防变质。
  旅游出行篇
  签订合同避免纠纷
  “十一”长假,消费者外出旅游要选择合法、资质齐全的旅行社,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消费者在出行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旅游行程、交通工具、购物次数、食宿标准等容易发生纠纷的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付费后,要索取发票,并妥善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门票等重要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需要提醒的是,选择OTA网站(在线旅游平台)预订酒店、机票、车票的消费者,结算费用时切勿选不必要的有偿服务项目,避免掉入商家捆绑销售陷阱。
  小心掉入低价游陷阱
  随着“双节”的临近,跟团游也火了起来,各家旅行社推出一系列优惠活动。出去玩本是件高兴事儿,可如果掉进了不合理低价游陷阱,就会让人闹心不已。同样一款旅游产品,不同旅行社的报价也不同。当旅游产品价格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时,消费者就要注意,别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这种看似很便宜的低价团往往并不便宜,旅行社在行程中增加了许多购物点,这些地方商品价位非常高,上当受骗者不在少数。除
  此之外,许多旅行社费用只
  包含景点大门票,里面的小景点还得消费者自己掏钱,游客只能吃“哑巴亏”。因此,消费者在参团时,不要只关注价格高低,还要考虑价格是否合理。
  旅游景点勿买贵重物品
  许多消费者会在旅游景点购买一些纪念品,殊不知,这些商品不但价位高,质量也一般,不少游客因此吃了亏。在旅游景点一定要理性购物,如果无法明确鉴定贵重商品的真伪、品质,最好不要购买。尽量不要购买金、银、珠宝、玉器等贵重物品,以免上当受骗。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如果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须妥善保存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费收据、购物凭证等各种消费凭证,出现问题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租车游玩选正规公司
  消费者如果租车游玩,首先要选择具有合法营运资质、诚信度高的汽车租赁企业,最好是全国连锁的汽车租赁企业,千万不要选择没有营运资质的“黑车”,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很难获得相应理赔;其次,要详细查看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如不同阶段付费金额、交车时间、车辆状况、提前或者延后还车的解决办法等。消费者应事先对由于隐瞒车辆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等问题进行约定,划分责任,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此外,提车时应通过试驾检查租用车辆状况,如有问题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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