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向企业宣传政策 本报记者李一珂
排污许可制度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根据生态环境部部署,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发证和登记工作,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如何又好又快地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完成登记,圆满完成了我市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855户企业领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拿到排污许可证,我们就可以安心生产了!”8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为20余户企业现场发放了排污许可证,这是排污单位唯一的排污行为行政许可,也是排污单位守法、管理部门执法、进行社会监督的根本依据。记者了解到,截至2020年7月底,我市就已经全面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任务,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855户,登记5390户,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目标。
为紧密推进这一重要工作,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及时组织召开全市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核发登记工作推进会。在会议中解读政策、通报情况,并讲解执法联动要求,对清理整顿及核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督促各方工作,生态环境系统内还建立了各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级许可管理微信群,坚持按日通报进度,不定期向县区政府通报清理整顿及核发进度,做好信息调度。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多次对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新增企业较少的县区分局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提醒。
优秀的答卷得益于工作人员专业的业务能力。记者了解到,市生态环境局一直将提高业务能力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方面。一方面,他们在工作启动之初就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了《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向社会公布了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的范围、时限、程序和咨询电话,畅通QQ咨询渠道。在官网上设置了排污许可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县区动态及其他省市经验,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也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他们多次组织各县区核发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核发工作能力和水平。
上门指导促进企业申领登记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署,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发证和登记工作。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如何才能保证按期完成呢?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排污许可证是相关企业必须办理的证件。但是,不少企业不懂政策,也不懂办理流程,不仅影响企业自身正常的生产和发展,更不利于全市工作开展。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通过电子宣传资料、建立QQ工作群等形式,向企业讲解排污许可政策和技术规范,并及时解答存在问题。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纷纷开展针对帮扶企业的申请和登记工作。比如,凤县、岐山县分局分批次、分行业、分类别,通过电话、微信“一对一”指导企业填报;眉县、扶风县分局坚持核发人员先现场核查,再“一对一”指导帮扶填报;高新分局制作登记流程,及时下发企业,并结合大气强化督察,现场指导企业填报。通过深入广泛宣传指导,真正将排污许可工作的过程,转化为帮扶企业学习掌握环保知识、完善治污设施、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的过程,有力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和转型升级。
严格监管指导企业“自证守法”
前几日,市生态环境局几名干部前往宝鸡市永盛泰钛业有限公司和大唐宝鸡热电厂,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台账……
企业已经拿到了排污许可证,他们还去干什么?企业获得了排污许可证就“万事大吉”了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排污许可制度是加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推行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和“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作为企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后,还要做好证后的管理工作,实现“自证守法”。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做到五点: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数据要及时录入“陕西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并进行公开;按要求做好环境管理台账(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在规定时限提交许可证执行报告。同时,排污单位还应当对提交的台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有效监管,他们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许可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细化了环评审批、许可核发和证后监管三个环节的具体任务,明确了监管、监察和监测部门的职责和衔接配合。这也意味着,市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会全面介入清理整顿及证后执法监管,企业必须完成“规定动作”,否则执法部门将按照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