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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管清单排查整治隐患
我市启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本报讯近日,《宝鸡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计划通过为期三年的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6月开始,到2022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将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9个重点行业企业,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以及凤翔县长青工业园、扶风县绛帐科技工业园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同时,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高压态势严厉执法,通过广泛宣传进行群防群控,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举报重大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宝鸡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对举报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市生态环境局将给予举报人最高1000元奖励。本报记者秦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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