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金台区群众路街道居民刘超:
公益广告传递文明新风

  最近常见的创文公益广告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文明,有你有我”、市民文明公约等内容。它的作用显而易见:一是广而告之,提升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二是规范行为,有助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弘扬文明新风尚,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本报记者刁江岭整理)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