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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我先行
——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打造宜居宜业的幸福美丽城市,先后荣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良好的城市环境一直是全市人民的骄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党员干部作为“先锋队”,更应该迅速行动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安排,在垃圾分类工作上走在前、树标杆、做表率,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品质之城贡献力量。为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一、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分类在指尖,文明在心间。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理念,从自身、家庭和单位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生活点滴做起,主动分享生活垃圾分类技巧,勇于改变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在公共场所将垃圾准确投放至分类垃圾箱,在家里将生活垃圾按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准确投放至公共垃圾投放点,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要善做“节约者”,倡导废旧物品重复利用,主动使用再生利用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养成节约办公耗材、纸张双面使用、购物自带环保袋、用餐争做“光盘侠”的良好习惯。
  二、带头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分类放,环境有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树立和践行生态文明价值观,主动关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减量等环节的热点问题,努力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要常做“传播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参加社区、小区组织的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向家人、亲戚、朋友、同事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意义、标准、方法、投放要求,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共同参与垃圾分类,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助推垃圾分类成为社会新时尚。
  三、带头监督垃圾分类行为。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宝鸡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主人翁精神,主动维护身边环境卫生、保护垃圾分类设施,时刻关注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动态,反馈社会大众对垃圾分类的建议和想法。要勇做“劝导者”,对垃圾乱投乱放、混装不分类等不按照规定投放行为,要热情引导、善意劝导;对损毁垃圾分类设施行为,要敢于批评敢于曝光,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让良好生活环境成为全市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文明自觉、一种时代新时尚,以实际行动共同建设和呵护天蓝地绿水清的幸福美丽宝鸡。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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