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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
管住微权力惩治微腐败
  本报讯“某村干部张某等人在2020年1月至4月期间,侵占特困供养人员彭某五保金3900元。5月,从彭某五保金账户内挪用1万元,用于支付村项目建设资金。7月,张某、党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近期渭滨区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基层“微腐败”案件。
  今年,渭滨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2件27人,其中涉及“微腐败”问题18人,占处分总数67%。
  “惩治‘微腐败’,既要坚持行之有效的‘规定动作’,又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出新招、出实招’。”渭滨区纪委负责人说,全区安全饮水项目分散、资金量大,为了避免滋生腐败现象,他们抽调人员联合区林水局技术人员成立检查组,对全区20个水利人饮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着重查找水利人饮工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先后对5名村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施工方礼金违纪问题进行了从严查处。针对农村扶贫项目建设中存在违反招投标程序、分包转包的实际问题,组织人员对全区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了村干部在实施“最后一公里”、主干道加宽、美化护栏及幸福院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招投标等问题,先后对3个村12名村干部进行立案查处。针对全区农村部分特困供养人员补贴由村干部代管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全区分散供养户五保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某村干部挪用五保金问题进行了快查快办,并及时向五保户退还了五保金。
  为形成持续震慑,渭滨区纪委监委结合已查处的扶贫领域“微腐败”相关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到发案单位宣布处分决定、观看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以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邓亚金高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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