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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出口7月份延续双正增长
让老人在家门口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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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人在家门口安享晚年
我市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本报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多层次化,养老供求矛盾日渐凸显。如何破解居家养老服务难题?日前,我市出台《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完善、质量得到提升。
三种建设运营模式
《办法》提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分为三种模式:政府提供场地并改造提升,配置相应设施设备,由运营机构运营;政府提供场地,由运营机构改造提升,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并运营;运营机构自备场地,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并运营。同时,支持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的方式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设施设立考虑多重因素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立,应当综合考虑常住人口规模、老年人口分布、服务需求、服务半径、已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因素。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社区人口达到10000人以上或老年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建筑面积700㎡(含)以上,床位数20张(含)以上,配备服务室、保健康复室、心理疏导室、文化活动室、餐厅、室外活动场地等“十室一厅一卫一场地”。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标准也有具体规定:对社区范围较大的,可按照服务半径1公里至1.5公里、老年人步行15分钟左右到达的标准,分批次建设多个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中心或服务站。
每周开放不少于5日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机构,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并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开放时间每周不得少于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营业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运营时间以日间为主。
建设运营设施有资金补助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助分为建设补助和年度运营补助两部分。每 建设1所日间照料中心,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补助10万元,县(区)补助不低于10万元;每建设1所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补助30万元,县(区)补助不低于5万元;每建设1所养老服务站,市级补助20万元,县(区)补助不低于5万元。对正常运营满一年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分类给予运营补助,年度最高补助标准为:日间照料中心14万元、服务中心9万元、服务站6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负担。
本报记者 韩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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