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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
为担当作为干部澄清正名
  本报讯“同志,我们通过调查,发现村干部不存在违纪问题,是你对申请建房补助政策理解有偏差,现给你当面反馈并听取你的意见。”日前,金台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来到硖石镇董家村,召集镇村两级负责人,就村干部在群众申请建房补助过程中不作为的问题,进行澄清反馈。
  前不久,金台区纪委监委收到上级交办的反映硖石镇董家村村干部在群众申请建房补助方面不作为问题线索。通过初步核实,村干部在申请建房补助条件的研判上报过程中,不存在违纪问题,办案人员于办结15日内分别向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进行了反馈澄清。在反馈过程中,办案人员充分听取了检举控告人的意见建议,针对其举报的真实意图是为了解决申请建房补助的目的,办案人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面对面进行讲解。“调查结果是村干部不存在违纪问题,因此,村干部及村‘两委会’在评先评优及履行职责中不受此次检举控告影响。镇村两级要根据建房群众实际困难,在普惠性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应帮尽帮,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防止重复访、越级访问题发生。”金台区纪委监委相关人员说。
  据悉,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发布实施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采取先学一步树立导向、纠改一批夯实责任、下沉一线传导压力三项举措,大力推进《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特别是着眼于反馈澄清短板,坚持维护制度法规权威与给干部松绑解压相结合,维护群众利益与疏导负面情绪相结合,将反馈澄清向后延伸,在激励干事创业、化解突出信访问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本报记者邓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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