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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释法明理10小时审结涉恶案
  本报讯近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8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向被告人释法明理,该团伙成员认罪认罚,让预计两天的庭审,只用了10个小时顺利审结。
  被告人陈某某等8人自2015年以来经常纠结在一起,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在太白县某村辖区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详细向每名被告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使被告人认识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服法,并在辩护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阶段,陈某某就指控的部分罪名、其他7名被告人就指控的罪名均当庭表示无异议。据了解,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人员依法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进行了简化,极大节约了案件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原先预计两天的庭审,10个小时圆满结束。(张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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