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题
第03版:廉政广角
第04版:万象影刊
第05版:专题
第06版:专 题
第07版:今日高新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小猫头鹰坠落厂区企业职工热心救助
治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办法》中这些内容与您相关
快给这里的大树理个发
别让信号灯再被遮挡
行人横穿马路太危险
景观受损有碍观瞻市民指责破坏行为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办法》中这些内容与您相关
●对承租人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与承租人签订服务协议,敦促承租人履行安全文明骑行、规范车辆停放等义务。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单车服务。
●不得在宽度低于2.5米的人行道上停放共享单车,不在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及人行道、盲道停放车辆,禁止在政府确定的非机动车禁停区内投放和停放。
●市区共享单车运营不得收取承租人押金,不得要求承租人额外提供个人信息。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建立市民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