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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作品征集启事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全面展现我市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生动讲述广大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广泛宣传扶贫一线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展示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决战决胜的精神风貌,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按照省扶贫办工作安排,即日起,市扶贫办面向社会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围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主题,以脱贫攻坚的参与者、受益者、见证者为对象,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讲述、记录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的脱贫攻坚故事。
  二、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保障等要求,通过“小场景”“小故事”,展现脱贫攻坚的伟大历程,展现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各行各业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党员干部敢挑重担、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等。
  (2)版权要求: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图片、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但不得超过作品总篇幅、时长的四分之一。征集作品须写清楚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单位及联系方式。
  (3)格式要求:
  1.文字类: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一般不少于1千字不多于1万字,真人真事,语言生动,情感真挚、事例典型,格式和用语规范。
  2.图片类:图片作品要求原创,画面清晰、有说明性文字、有故事性,图片为jpg格式,可以单张也可以组图,每张大小不小于5M,优先征集反映脱贫攻坚前后变化对比的图片。
  3.微视频:微视频作品聚焦真实温暖感人的影像片段,时长在3分钟以内,格式为MOV、MP4(MP4格式不得低于15M码流),视频标准为1920×1080(无损高清格式),音频声道分为1声道(解说、同期声),2声道(音乐、音效、动效),最高电频不能超过“-8dB(VU)”,最低电频不能低于“-12dB(VU)”,字幕位置居中,黑体字60号,字边加阴影。视频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4.微电影:微电影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类、15分钟及以上类两个类别。作品可采用动漫微电影、纪实微电影(真实演绎)、专题片、纪录片、故事片和微视频等多种体裁,MP4标准格式,字幕必须为简体字,片中不能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三、成果运用
  征集活动结束后,市扶贫办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在市扶贫办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市级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刊发播出,在10.17扶贫日等重要展览展示活动中选用展出,并报送省扶贫办、国务院扶贫办参评,对获奖作品作者给予奖励。
  四、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
  五、投稿邮箱
  ghk3261773@163.com
  电话:0917-3261976
  宝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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