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向村民宣传“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 交警向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戴头盔者增多仍有“光头行动”
6月12日上午,笔者在市区陈仓大道、大庆路、金台大道、红旗路等主干道路,采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实情况。上午8时许,在斗中路与大庆路十字,笔者观察半小时后发现,在等红灯的人群中,有10余名电动车骑行者佩戴了头盔,也有一些骑行者没有戴头盔。
长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王女士告诉笔者,她是上个月听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后,才特地在网上购买了头盔,刚开始觉得佩戴有些麻烦,时间长了成了一种习惯,觉得自己的生命安全有了一重保障。采访中,大多数市民都认为,驾驶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对生命安全多了一层保护,所以应该被强制要求。但也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觉得戴不戴头盔都行。在胜利大桥北十字,笔者看到一名中年男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被民警拦下,听民警说要对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男子辩解称“车后备箱里有头盔”。原来,该男子骑摩托车要去的地方不太远,他觉得头盔戴一会就要拿下来,太麻烦,就放在了车后备箱里。民警对该男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他一定要按照规定佩戴好头盔。
民警告诉笔者,从他们在街头执勤的情况来看,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后,市民出行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与以往相比,现在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比例比较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头盔人数也有所增加。
戴好安全头盔减少事故伤害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道路设施不断完善,城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笔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摩托车数十万辆、电动自行车大约65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速度比较快,规范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行为,成为当前交管部门新的工作方向。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交通事故数据显示,近年来,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占比有所攀升。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80%以上。在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笔者了解到多起不重视佩戴头盔而酿成悲剧的交通事故。
今年3月份,陈仓区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驶在乡村道路上,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后,摩托车驾驶员头部撞到路沿上,后因抢救无效死亡。陈仓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王鹏涛说:“摩托车、电动车的稳定性较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致使驾乘人员的头部撞到路面、路沿石或者其他硬物,都有致命的危险;如果有安全头盔的保护,头部受到的冲击就会大大减弱,从而降低死亡风险。”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蔡武尚说,“一盔一带”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的“护身符”。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对于驾驶员的安全保护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也正是因为“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才会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率降低70%左右。
开展守护行动引导文明出行
“天太热”“路途短”“嫌麻烦”“没交警查”……民警表示,这些都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常见“理由”。
采访中,很多一线民警说,驾乘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其实就是个习惯,只有改掉陋习,才能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针对近期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市交警支队民警告诉笔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一直以来,他们把“一盔一带”宣传劝导检查等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今后,他们将投入更多警力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出行。
笔者还了解到,前段时期,市交警支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其中以电动自行车“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靠右行”为宣传主题,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借力镇街警保合作劝导站、警邮合作等机制,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宣传、劝导。同时,联合邮政、快递、外卖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并督促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受益的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今后,不仅我自己要做到遵守交规,还要将安全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每一个驾乘人员都能自觉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市民李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