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研判评价
渭滨区制定《办法》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本报讯近日,渭滨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渭滨区政治生态研判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该《办法》明确研判对象包含全区各级党组织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既突出主要领导这一关键少数,也关注全体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和工作风气。围绕政治修为、政治生活、政治责任、选人用人等8个方面,细化分解为22项评价重点和58条具体表现,设计了可观测、可量化的政治生态三级评价体系。
  同时,《办法》明确研判工作借助巡察手段,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延伸了解等方式,通过信息收集、自查报告、组织研判、综合评价等程序,对被研判单位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政治“体检”,对政治生态情况精准“画像”。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邓亚金安立琼)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