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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本报讯6月16日,记者从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暨“三供一业”(供暖、供气、供水电,物业)维修改造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从2021年1月1日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将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
  据了解,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有序推进,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宝鸡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时间节点以及组织保障等内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将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补助等仍按原渠道予以解决,确保各项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聚焦目标任务,紧扣工作重点,加快进度,补齐短板,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任务全面完成。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宁岗参加会议并讲话。
  本报记者庞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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