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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
出台监督执纪办法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
  本报讯日前,《太白县贯通联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为全县各级党组织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绘制了“施工图”,切实为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的出台,旨在解决各级党组织“不想用、不会用、用不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问题。比如,针对“不会用”的问题,规定谈心、激励、提醒、警示、诫勉五种谈话,根据对象、问题的不同,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各级每季度通过召开会议共享问题线索,确定谈话对象及内容,优先开展“五方”联谈,特殊情况可由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联动实施。办法还配套设计了5种统一制式的表格文书,规范了“第一种形态”各种处置方式的实施程序。
  据了解,今年1月至5月,太白县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秦岭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9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0人次,占比60.6%。(邓亚金任雅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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