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综 合
第04版:廉政广角
第05版:市场监督管理
第06版:专 题
第07版:今日高新
第08版:文 化
标题导航
|
模块化培训实战化练兵
紧盯重点领域行业严查涉黑涉恶腐败
购买滞销农产品精准扶贫解难题
开展巡察回头看巩固脱贫成果
扶贫工作不尽责两名干部受处分
用铁律为脱贫攻坚护航
运用哲学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岐山:
扶贫工作不尽责两名干部受处分
本报讯日前,岐山县纪委监委对查办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岐山县京当镇京当村监委会主任、原党支部书记刘文学,作为村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人员,宣传互助资金协会相关贷款政策不到位,导致农户贷款积极性不高,累积资金使用率未达到政策要求的60%标准。2020年3月,刘文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枣林镇贾家村监委会原主任赵锁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雇用社会人员每人每天发放50元填写贫困户资料。2020年4月,赵锁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报记者邓亚金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