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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
扶贫工作不尽责两名干部受处分
  本报讯日前,岐山县纪委监委对查办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岐山县京当镇京当村监委会主任、原党支部书记刘文学,作为村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人员,宣传互助资金协会相关贷款政策不到位,导致农户贷款积极性不高,累积资金使用率未达到政策要求的60%标准。2020年3月,刘文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枣林镇贾家村监委会原主任赵锁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雇用社会人员每人每天发放50元填写贫困户资料。2020年4月,赵锁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报记者邓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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